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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对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 2014-03-24 17:05:00浏览数: 作者:管理员

      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对策略研究
      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快速进入我国,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何认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本质?如何看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如何判断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我国的未来走势?这是目前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急迫任务。
      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生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CSR)由西方发达国家起步,并迅速波及全球。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三个方面,其中劳工权益是核心。(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迅速加快,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和调整机制。在重构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过程中,劳工标准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共同关注的焦点。
      多种矛盾的聚合,使得经济全球化在几十年后的今天遭遇了始料未及的挑战。适应全球化发展需要,要求全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尽早出台。经过长达数十年的艰苦谈判,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基本确立。但对实行劳工标准的认识并不一致,相反,这个领域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同时关注的焦点。(二)从“社会条款”之争到“体面劳动”、“全球契约”的提出。围绕劳工标准问题,各国政府和不同利益集团在各种舞台上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博弈”,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社会条款”之争。所谓“社会条款”,是指发达国家主张的在国际贸易与投资协议中加入保护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等问题的专门条款。一旦缔约方违反该条款,其他缔约国有权予以贸易制裁。
      “社会条款”之争,关键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低成本究竟是劳动力倾销还是比较优势?其二,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本质,究竟是贸易保护主义还是改善劳工状况?
      ——体面劳动的提出。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劳动”新概念,明确指出,所谓“体面劳动”,意味着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
      “体面劳动”一经提出,很快赢得了国际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仔细分析体面劳动的内涵,应该说,体面劳动综合考虑了劳动领域的急迫问题,相对淡化了劳工标准之争特别是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直接挂钩问题。但是,淡化并不是回避。劳工权益问题也就是劳工标准问题作为“促进工作中的权利”的一部分依然是头项目标。
      ——全球契约的倡导。在1999年1月召开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计划,并于2000年7月正式启动。其核心是要求企业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及环境三个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
      从旷日持久的“社会条款”之争到“体面劳动”、“全球契约”的提出,我们不难发现三点:其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目前乃至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甚至对立;其二,劳工标准问题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利害关系,“劳工标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利益集团的必争之地;其三,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问题虽然由于各方互不相让,暂时搁置,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但相关的斗争绝不会就此平息。
      (三)在政府间谈判相持不下的背景下,由于跨国公司实力的不断扩张以及随之而来话语权的加强,有关各方对劳工标准的诉求由政府逐渐扩展到跨国公司。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企业(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实际上是劳工标准之争的另一个战场。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随着实力的扩张,跨国公司的社会控制力也在加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靠资本的强势地位施加压力,左右国家政策的出台;二是凭借资本和订单的吸引力,约束分支机构和供应商、分包商。
      由于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并且经由经济全球化获取了较以前大得多的社会控制力,所以跨国公司有义务也有能力在贯彻劳工标准方面有所作为。于是,要求跨国公司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形势下,跨国公司也意识到最终将无法摆脱责任,与其任由政府间交涉最终达成强制性规定,还不如自身主动承担。因为主动承担可以通过责任下移的方式减轻自己的实际支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出现。由此不难看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实际上是劳工标准之争的另一个战场。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成功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经济已经全面融入到全球化浪潮之中。与此相对应,我国与国际市场竞争规则的联系也前所未有地密切起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我国不能不正视的现实问题。
      虽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真正波及我国的时间并不久远,但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关注的重点显然已经聚焦于我国。其原因非常复杂。深入究之,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凭借着独有的区位优势,已经成为全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跨国公司的资本流动以市场与利润为最大目标。我国优越的区位优势,对跨国公司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我国已经成为欧美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和跨国公司的最主要采购中心。我国的外贸出口产品主要还是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末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历来是劳工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关注的重点。随着全球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基地向我国的汇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自然随之而来。
      第二,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状况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最近十几年来,特别是《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上说,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再加上国外某些敌对势力的恶意攻击,必然导致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矛头集中指向中国。
      第三,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国际地位迅速提高,吸引了“世界眼球”,也引来了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格外关注。面对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发达国家的警惕性日渐提高。崛起中的中国正在遭受着来自部分发达国家的挤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提前来到我国,重点关注我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部分发达国家挤压中国的一种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两种:跨国公司“查厂”和SA8000认证。两相比较,跨国公司“查厂”是最主要的实施方式,而SA8000认证更多地表现为媒体炒作,实际应用较为少见。
      三、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若干问题的认识和判断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快速进入我国,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何认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本质?如何看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如何判断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我国的未来走势?这是目前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急迫任务。
      (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劳工标准之争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而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一把双刃剑。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劳工标准之争的一种形式。劳工标准之争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复杂性。对于被动接受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一把实实在在的“双刃剑”。一方面,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借助相应的市场惩处手段,有助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工状况,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势必加大外贸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企业的低成本竞争优势,甚至有可能威胁到企业的商业安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既往历史已经证明了它的“双刃剑”功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继续发展仍然难以改变其这一特征。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提前降临我国,既与我国发展阶段劳工权益状况确实不佳有关,也与发达国家对后来者的挤压有一定的关联。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波峰与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高峰“不期而遇”,既是偶然更是必然。我们认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性质,不能离开中国的现实背景,应该与针对中国的各种贸易和政治纷争如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人权状况等结合起来。从这种意义上理解,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其贸易保护主义和人权斗争的色彩更为浓厚一些。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波及范围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进一步扩大,纺织品出口企业很有可能成为社会责任审查的重点。
      (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尚未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但随着内部生产守则向外部生产守则的转变,其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将会加大。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实施方式正在并将进一步发生变化,企业内部生产守则将更多地让位于外部生产守则。行业性生产守则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比较于企业内部生产守则,行业性生产守则的约束程度和影响力都明显提高,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程度也将进一步加大。一旦最终形成统一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很有可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SA8000目前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可能性很小。只要认识准确,应对适当,SA8000在我国的影响将会减弱。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确实存在着向统一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但在近期内出台统一国际标准的可能性不大。如同政府间的劳工标准之争一样,不同国家之间,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很难在较短时期内就社会责任标准的内容达成一致。与其在国外的认可程度相比,SA8000在我国的影响力不可小视。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SAI从一开始就将我国确定为推广重点,二是国内有关机构和媒体的炒作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鼓励。基于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只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和培训认证市场的有效规范,我国的“SA8000热潮”将会消退。
      (五)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继续推进的同时,围绕劳工标准的政府间谈判和斗争很有可能将会以新的形式进一步加剧。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目标是解决全球化背景下劳工标准冲突问题。但理论和实践表明,单纯依靠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工标准冲突及与之相关的问题,也不可能真正满足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各种推动力量的要求。发达国家背后的各种压力集团(即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动力量)在继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同时,势必要向所在国政府施加更大压力。劳工标准之争的重点很有可能回到政府间谈判的“主战场”。我们预测,将来政府间交涉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与政府间谈判将形成彼此呼应的关系。
      四、应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与建议
      关于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我们认为,既要立足于当前,更要放眼于未来;既要重视外部应对,也要重视内部改善。在应对过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改善劳工状况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合理借鉴,但要“用其实不用其名”;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贸易保护和人权斗争方面的消极影响,我们应有效预防。具体来说,我们的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性质及其对我国的现实影响和预期影响,统一认识,确定准确的应对基点。第二,区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实施方式,实行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三,充分准备,积极参与,在国际劳工标准之争中发挥我国应有的作用。第四,完善立法,减少“落差”,提高我国劳动保障立法的可执行力。第五,强化执法,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切实改善我国的劳工状况。第六,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外贸战略多元化。制订和实施鼓励政策,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进步,逐步改变目前以低端产品出口为主的外贸格局,尽早实现外贸战略的多元化;加强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的规范管理,避免不必要的内部恶性竞争。
      转自《新华文摘》2004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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