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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15-10-06 14:10:00浏览数: 作者:

尊敬的______先生/女士: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定于2015年10月24日(全天)—10月25日(上午)在北京召开,诚邀您出席本届年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会议论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法的发展
  (一)社会法与法治社会建设
  (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三)劳动权利的体系和内容
  (四)社会保障法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
  (五)民法法典化下劳动法的机遇与挑战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住宿嘉宾
  报到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大堂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23日10:00-2015年10月24日8:00(晚于23日22:00到达酒店的嘉宾可到会务人员值班房间办理报到手续,值班房间与联系人请于报到当天见酒店大堂指示牌;晚于24日8:00到达的嘉宾请直接到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二)非住宿嘉宾
  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一楼大厅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24日8:00-8:40
  四、参会费用
  1、住宿嘉宾会务费500元,非住宿嘉宾会务费300元(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制度,很抱歉无法为您现场提供报销发票,届时财务工作人员将在现场为您开具由法学院出具的会务费收据,并于会后两周内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发票邮寄给您,请需要报销发票的嘉宾在回执中注明邮寄地址与发票抬头)。
  2、住宿费、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由参会嘉宾自理。
  3、加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公章的正式会议邀请函将在会议报到时提供。
  五、住宿安排
  金秋十月是北京的旅游旺季,酒店资源紧缺,因酒店方原因本次会议住宿地点改为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请需要住宿的嘉宾在回执中再次确认住宿要求,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回馈回执。逾期将无法为您安排住宿,请自行预订人大周围其他酒店。不周之处,还请各位参会嘉宾谅解为谢。
  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电话:010-88598888。
  住宿费用:595/间(标间、大床)/日(承办方将从会务费中为住宿嘉宾补贴100元/人的住宿费,此笔费用在退房时直接扣减,酒店会按照每位嘉宾的实际支付费用开具住宿费发票)。
  酒店交通:

抵京地点
距酒店距离
交通方式及时间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35公里
1.乘坐出租车约53分钟可到酒店,约120-140元。
2.机场大巴四惠线(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青年路(大悦城)下,2),换地铁6号线(青年路上,慈寿寺下,14),换地铁10号线(车道沟A口出,1),下车向西1400米。
北京火车站
17公里
1.乘坐出租车约38分钟可到酒店,约60-80元。
2地铁2号线(北京站上,阜成门B口出,7站),换714路(阜成门内上,黄庄下,14站),下车向东南190米
北京南站
19公里
1.乘坐出租车约49分钟可到酒店,约50-70元。
2.地铁4号线大兴线(北京南站上,动物园A口出,10),换714(黄庄下,7),下车向东南190
北京西站
9公里
1.乘坐出租车约27分钟可到酒店,约25-40元。
2.地铁9号线(北京西站上,白石桥南下,3),换地铁6号线(海淀五路居A口出,3),换334(五路桥上,黄庄下,4),下车向东北150


  六、回执
  请受邀请嘉宾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电子版发至年会专用邮箱:shfnh2015@163.com。
  已经发送参会回执的嘉宾如无信息变更可不再发送。
  七、联系方式
  会务专用邮箱:shfnh2015@163.com。
  承办方联系人:
  曹克奇:13803460961陈靖远:15011127699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5年10月1日
附:参会回执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回执
周湖勇
性别
论文题目
《老年监护的立法检讨与完善》
工作单位
温州大学
职称/职务
副教授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邮政编码
325035
电子邮件
zhouhuyong2006@163.com
电话(手机)
15258087475
到达北京的时间
离开北京的时间
房间需要
单人间(
双人间( ● )[会务组随机安排,或自行确定合住人并注明姓名 ]
是否需打印盖章邀请函
需要
发票抬头
温州大学
发票邮
寄地址
浙江省温州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说明:
· 请于20151010日前将回执电子版发至会务邮箱:shfnh2015@163.com
选择双人间,没有注明合住人姓名的,由会务组随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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